老旧住宅加装电梯 通过审核后也能提用公积金

  • 发布时间:201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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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符合条件并通过相关审核后,也能提取使用公积金了。为支持职工改善住房条件,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城镇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帮助职工改善居住条件。

    导报记者从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该中心针对“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这项政策制定了实施办法,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通过审核后,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其自住或父母子女的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该中心近日受理了首宗城镇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核提取金额4.3万元。

    厦门市于2009年9月全面启动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惠民工程,提升群众生活品质。从2010年11月18日起,厦门市为鼓励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采取经济补助的政策,决定对2012年底前完成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工程费用政府补助50%,业主出资50%。据悉,这项补助政策时间将进一步延长至2013年12月31日,让更多职工能够实现加装电梯、改善居住品质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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