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旧楼加装电梯补助已有7区出台方案 一台最高补为15万元
- 发布时间:201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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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荔湾区出台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区,每加装一台电梯给予10万元财政补助,此举一石激起千层浪,多个区纷纷跟进。截至今年8月底,广州已有7个区出台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助方案。其中,黄埔区和花都区按每台电梯15万元进行补助。此外,越秀区对参与加装电梯的困难家庭,每台电梯最高5万元补助。番禺区和黄埔区则全额补贴困难家庭增设电梯的分摊费用。
广州继荔湾区之后,其它6个区也相继出台加装电梯补助政策
据了解,根据《海珠区旧住宅楼宇加装电梯财政补助经费申领规定》,每加装一台电梯补助10万元,一个梯口多台电梯的按一台电梯计算。在规定有效期内,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梯)》的七层以上非单一业主住宅楼加装电梯项目,可以申请10万元的财政补贴。
目前,荔湾区、天河区、越秀区、海珠区、增城区都是加装一台电梯补助10万元。根据越秀区出台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助资金管理规定,除了“一梯10万元”的政府补贴外,该区还第一个提出对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进行补助。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收入等困难家庭,再对其所分摊的电梯增设设计费、电梯设备购置费、电梯工程建设费按规定给予补助。对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的补助,每台电梯最高给予补助5万元。
番禺区也推出了旧楼加装电梯的优惠激励措施。其中之一是对参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由区财政全额补偿其增设电梯分摊费用。
在黄埔区,对参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在扣除区(镇)财政15万元补助后,其增设电梯的分摊费用由区(镇)财政全额补贴。
在7个区的相关补助方案中,黄埔区和花都区的补助标准最高。根据今年7月4日印发的《黄埔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方案》,该区对7层及以上多业主无电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按每台电梯1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并全额补贴困难户。自《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印发实施之日(2016年8月17日)起取得规划报建手续并在该方案有效期内完成增设电梯项目规划验收、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及取得特种设备登记证的,按每台电梯补助15万元的原则进行补助。
《花都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方案》于今年8月22日正式印发实施。该方案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成功加装一台电梯(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资金补助,但对纳入拆改范围的老旧住宅小区除外。
越秀区电梯审批量居全市首位
在荔湾区、越秀区、天河区等多个区,推进加装电梯工程被纳入了今年的民生实事中,旧楼加装电梯因此持续升温。
从荔湾区了解到,从去年8月到今年7月,该区已成功加装电梯216宗,另有正在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数247宗,正在办理咨询入案数157宗。在“百梯万人”计划出台后,月均申报加装电梯案件比之前增加了370%,月均批前公示数和发放建设规划许可证相比出台分别增加230%和220%。
在《越秀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三年工作方案(2018-2020年)》中,确定3年完成不少于360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总目标。并在今年民生实事中明确,今年完成不少于110台的任务。根据数据了解到,越秀区有七层以上未安装电梯的旧楼4516栋,截至今年6月30日,越秀区从2012年市政府出台政策鼓励加装电梯以来的审批数量(1001宗)和2018年的审批数量(124宗)都位居全市首位。今年以来,已建设完成且取得电梯使用证74台,正在施工的205宗,正在前期协调阶段403宗。
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海珠区现有7层至9层住宅楼4436栋,其中413栋旧住宅楼宇、479个梯口已加装电梯,旧楼加装电梯比例为9.3%。
此外,据花都区城市更新局介绍,部分属地镇(街)反馈的数据显示,区内4层至9层的多业主住宅无电梯楼梯上报数约2840栋。而据相关统计显示,成功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仅44宗。目前,加装电梯需求基本分布在花都中心城区。
广州7个区旧楼加装电梯补助方案(截至2018年8月底)
荔湾区 一梯10万元,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天河区 一梯10万元,应补尽补。
越秀区 一梯10万元,困难家庭可申请每梯额外最高5万元补助,有效期为2018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黄埔区 一梯15万元,全额补贴困难家庭增设电梯的分摊费用,有效期为2018年7月2日至2020年12月31日,补助申请期限可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
海珠区 一梯10万元,有效期从2018年6月6日至2021年6月5日。
增城区 一梯10万元,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花都区 一梯15万元,2018年8月22日正式印发实施,试行3年(自2018年1月1日起,成功加装一台电梯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资金补助)。